为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我市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计划地组织我市生源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际工作岗位进行见习活动。 
  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1家,为1600余名高校毕业生提供了见习实践的机会。4月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又将提供309个见习岗位。 
  毕业生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将提供以下服务:与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书,为毕业生提供见习、生活必备条件,安排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工种的不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结束前先行全额垫付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见习期满后,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出具统一格式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职业能力评估表》,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经历的证明。 
  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为12个月。见习毕业生应遵守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非经基地同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在见习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随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高校毕业生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五市按照各市最低工作标准执行),由见习基地和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区市分别按50%、25%的比例,市财政以奖励方式给予不低于25%的补贴。 
  我市生源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若有意参加见习培训,可持毕业证、报到证(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直接到各区市人事局“见习办”咨询报名(具体岗位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