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为27.5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阳光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以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2007年6月23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12月17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8年1月23日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是阳光保险继成为中国保监会直管的七家保险公司之一、国内八家保险控股公司之一后,再次成为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阳光寿险是整个阳光保险迅速走上集团化道路的大背景下,组建的第一家控股子公司,有实力雄厚的母公司阳光保险集团做后盾,必将获得强力的支持。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产险、阳光寿险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阳光保险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通过收入增长、成本控制和资源管理实现公司价值的增长,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作水平,探索和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之道。 阳光保险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愿景,以“共同成长”为使命,把“诚信、关爱”、“创造价值”作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工作激情与管理理性”、“创新与执行”、“团队合作与发挥个人作用”等三个方面高度统一,发扬“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以崇高的道德水准、高效健全的管理和高素质、高境界、高度职业化的员工队伍,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成为高成长性的公司,成为客户首选的公司,成为优秀人才向往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