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要求:1、男女不限 2、要求有身份证,健康证(自行办理)、学生证(如果不是学生要求有暂住证,女士还要有生育证) 工作地点:城八区,各郊区县商场、超市,就近分配 具体工作时间:2008年8月10日—9月14日(之前会有简单培训) 每天的工作时间视各商场,超市的规定而定 薪酬:底薪(50—80元/天)+提成(按销售额即提)+话费补助(每天报库存的人才有) 薪酬发放方式:2008年10月1日—10月15日 自领或打入银行卡均可 备注:1、培训时需要交纳100元押金(开收据,签短促协议),在用工期间无不良行为(如:打架,偷窃,无故旷工等),原款退回。 2、初期可以倒休,9月1日后不能倒休。 3、如需提供实习证明,公司可以盖章。 注意:有意者请于2008年8月前到公司登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