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 品行端正、思想作风正派、无纹身、无劣迹行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2. 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龄17—35周岁。女性:赤足身高在1.63米以上,年龄17—23周岁。(奥运保安员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工资待遇: 1. 培训期5-7天左右,培训期发放训练服、胶鞋等。经培训部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分配各单位上岗。 2. 上岗后保安员月工资900-1500元。半年以上上浮工资,担任班长、分队长、中队长的实行岗位津贴,大队长每月500元,中队长每月400元、分队长每月200元,班长每月100元。 3. 合同期两年,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1200元的奖励工资,合同期满可继续续签。(凡按公司要求签订奥运保安合同的保安员奥运会结束后一次性给予奖励)。 4.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需加班有加班费。公司按季节先后配发夏季、冬秋装制服、棉大衣、棉帽、雨衣、被褥、床单被罩、执勤防卫警具等装备,保安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结合公司《保安员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加分奖励。 5. 保安员每年享受24天休假,节日期间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6. 退伍军人将作为公司骨干力量重点培养。 7. 上岗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保安员劳动合同书》,确保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8. 上岗后,由保安公司免费为保安员上集体意外伤害保险。